关于补学2021年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公需科目课程的公告
发布时间:2023-07-24 来源:

根据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》(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),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累计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应不少于90学时(公需科目课程占三分之一,即30个学时)。为最大限度保障我区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,现安排补学2021年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课程,时间为2023724日至1130日。望各位专业技术人员相互转告,根据自己的时间合理安排,尽快完成补学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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