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》(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),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累计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应不少于90学时(公需科目课程占三分之一,即30个学时)。为最大限度保障我区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,现安排补学2021年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课程,时间为2023年7月24日至11月30日。望各位专业技术人员相互转告,根据自己的时间合理安排,尽快完成补学。
2023年7月24日